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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庐陵英才”计划 加快人才集聚的十条措施》《吉安市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 办法(试行)》的通知 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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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完善“庐陵英才”计划 加快人才集聚的十条措施》《吉安市引进培养 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 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6 来源:吉安市委办公室

    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庐陵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关于完善“庐陵英才”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十条措施》《吉安市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吉安市委办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关于完善庐陵英才计划加快人才集聚的

十条措施

 

庐陵英才计划实施以来,招才引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人才平台建设取得新的突破,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政策兑现标准不明晰、引才精准度不高、人才获得感不强的问题,为进一步强化举措,推动《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取得更好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措施。

1.实施市“双百计划”。对接国家级人才计划和省“双千计划”,在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市级人才“双百计划”:利用3年时间,重点围绕电子信息首位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1+4”主导产业、“六大富民产业”、新兴产业和各地首位产业,支持各地各单位面向市外引进100名左右高端人才或团队来吉创新创业,面向市内培养100名左右精英人才或团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井冈山经开区,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更大力度鼓励支持柔性引才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吉创新创业。对以科研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支持,每年解决4次往返车票费用(参照公务人员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准),在吉工作期间每月给予1000元-10000元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参照“庐陵英才”计划享受体检、就医、市内免门票旅游政策。高层次人才前来考察落户项目的,可由市、县人才办根据项目或实际情况,引导帮助高层次人才申请市发展升级引导资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健委、市文广新旅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井冈山经开区,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3.更大力度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在吉安行政区域内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视同为落户;“庐陵英才”计划中,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生活补贴资金由个人所得税返还调整为财政补贴(由受益财政承担)。井冈山经开区和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对引进的本科生和技能人才给予适当资助。将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全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对外发布,经审核认定后,享受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待遇,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市外高层次人才来吉应聘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岗位的,可凭面试凭证,于面试期间在全市指定酒店免费住宿(不超过两晚),资金从受益地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井冈山经开区,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4.更大力度引进关键行业、重点产业特殊人才。在“庐陵英才”计划人才分类基础上,增设关键行业、重点产业的特殊人才(简称T类人才)类别,主要指能在全市“1+4”主导产业、“六大富民产业”、旅游业和新兴产业等关键行业、重点产业有效发挥重大作用并经过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T类人才参照“庐陵英才”计划享受最高政策待遇。特别优秀的,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引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5.进一步鼓励社会荐才引才。明确“庐陵英才伯乐奖”奖励标准,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引才育才作用,凡向我市市属事业单位、企业推荐高层次人才并最终全职引进的组织或个人,人才签订最低3年服务年限合同并全职到岗一年后,分别给予10万元(A类)、8万元(B类)、5万元(C类)、1万元(D类)的引才奖励,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井冈山经开区,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6.放宽人才住房申请门槛。将“庐陵英才”计划涉及到的人才住房政策中规定的“新引进落户、在吉首次购房”的限制,调整为“目前在全市范围内无房且5年内没有房屋买卖交易”。同时,人才住房免租学历条件放宽至在市“1+4”主导产业、“六大富民产业”、新兴产业、各县(市、区)确定的主导产业相应企业中工作和在吉创新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享受第一年免租入住50平方米左右人才住房,第二年优惠50%租金,第三年优惠20%租金。井冈山经开区和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可将人才住房免租学历条件放宽至大专生或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井冈山经开区,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7.推动人才工作项目化运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聚焦产业需求和问题导向,至少提出1项下一年度本地本单位人才工作重点项目(成员单位重点是平台的打造或行业领域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后实施,作为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和人才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实施情况较好的,从市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8.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科技、教育、文化、卫健、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应加大选派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的力度;对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年龄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允许部分职位面向本市、县(市、区)户籍人员定向招考。对艰苦边远地区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在基层一线服务的高层次人才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一定资助或奖励,所需资金可申请按一定比例纳入市县两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解决。加大对乡镇基层一线人才关心关怀力度,帮助解决就医、子女教育、配偶安置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9.切实提高人才组织化程度。鼓励各地各单位建立高层次人才和行业人才联谊会,经组织考核,运转正常、作用发挥较好的,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资助奖励。加强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建设,搭建人才桥梁,促进人才集聚,展示人才风采,切实发挥其凝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吉安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对联谊会开展专家活动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10.强化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人才发展的需要,组建专门的人才服务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具体承担人才政策的调查研究、宣传推介、待遇落实及各类人才的联系服务工作,推动人才工作和人才服务专门化、专业化。支持市驻外人才联络站开展招才引智工作,所需经费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解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井冈山经开区,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本措施为“庐陵英才”计划的配套和完善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有政策(庐陵英才计划)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吉安市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

百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16号)要求,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在吉创新创业,更好地服务吉安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现就实施我市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以下简称市双百计划),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目标和支持重点

(一)主要目标:3年左右的时间,面向市外和国(境)外,重点支持引进100名左右高精尖缺优秀高层次人才或团队,面向市内重点培养1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新兴产业、引领创新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示范带动各地、各单位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为我市贯彻新理念、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支持重点:围绕吉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扣高质量的要求,聚焦以电子信息首位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1+4”主导产业、“六大富民产业”以及新兴产业等领域为重点,大力引进工程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团队,推动我市在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上实现突破。在加大引才工作力度的同时注重市内挖潜,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新经济业态发展需要,培养一批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推动我市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和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加强人才后备梯队建设,注重引进和培养一批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掌握德才标准,入选人员既要有专业理论知识与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又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二)行业公认、注重实绩。注重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和破解融资难题等,坚持以实践效果作为判断和评价人才的根本依据;重业绩、重实干、重贡献。

(三)突出重点、引育并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发挥重大人才工程的高端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坚持引育并重,不为所有、但为所用,依托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引进和培育一批优秀高层次人才。

(四)整合资源、稳步推进。以市双百计划为龙头,有效对接省双千计划,整合庐陵英才计划中返乡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创新之星人才选树和评选项目,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才特点,分项实施。注意运用各部门相关人才工程的成果,形成高中低衔接、上下协调的人才队伍梯次,构建齐抓共管的引才育才工作新格局。

三、申报项目

本人才工程分为引进类和培养类2个项目8个类别。具体项目和类别如下:

(一)引进类

1.创新领军人才

2.柔性特聘人才

3.创业领军人才

4.创新创业团队

(二)培养类

5.科技创新高端人才

6.科技创业高端人才

7.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8.高技能领军人才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潜心在一线创新创业,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柔性特聘人才一般不超过65岁)。对业绩突出或特别优秀的申报对象,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要求。

2.除柔性特聘人才和创新团队外,其他申报对象应在吉安全职工作,且在促进创新创业、助推产业转型、科研攻关和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申报单位为企业,并成立2年及以上的,必须要有研发投入。

3.以服务“1+4”主导产业、六大富民产业、新兴产业等集群为主,在加快吉安主导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加速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人才。

(二)其他条件

1.创新领军人才

申报条件:申报人员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来吉工作一般不超过2年。入选后应当全职在吉安工作不少于3年,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在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等机构组织中担任中级职务以上的优秀人才。在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

2.柔性特聘人才

申报条件:申报人应是不能全职在吉安工作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柔性引进后每年在吉安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且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拥有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在知名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优秀人才;在知名企业或机构重要职位任职2年以上,具有较高经济管理水平的优秀人才,或具有自主创业成功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规则的优秀人才;具备扎实金融理论功底和国内外金融、证券、保险、投融资机构重要职位任职2年以上的优秀人才。

3.创业领军人才

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来吉时间一般不超过6年,其创办企业1年以上、5年以下(以注册登记时间或迁入时间为准、以项目申报时间为截止期限),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经营运转顺畅且前景好,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拥有国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符合吉安产业发展要求,能够填补市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有市外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运行规则,或曾任知名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人才。

4.创新创业团队

申报条件:申报团队需依托市内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申报,拥有5名及以上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一般应为项目的主要研发人员;团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良好的成果转化业绩。

其中创新类团队来吉工作一般不超过2年,但已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到岗工作。还应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申报团队所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吉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市内技术空白领域、能有力推动我市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团队所依托的单位,必须是在吉安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团队其他核心成员至少2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至少2人此前在学术、科研等方面已与带头人稳定合作1年以上。

其中创业类团队还应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申报团队须自带技术、项目、资金来吉创业,所创办企业符合吉安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吉安产业发展;团队带头人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来吉时间一般不超过6年;团队其他核心成员至少2人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至少2人此前在项目攻关、产品研发等方面已与带头人稳定合作1年以上;企业创办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6年以下,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创业类团队。

在市内创办企业不足1年,但在市外已创办优质企业,且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有良好保障的创业团队,也可申报。

5.科技创新高端人才

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全职在吉工作,符合吉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所在单位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市级及以上一流学科或专业建设的科技创新人才,其研究工作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发展前景,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省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骨干成员或子项目负责人;拥有近5年内授权并实现产业化的国家发明专利,研发的产品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能力;其他领衔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成功解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6.科技创业高端人才

申报条件: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产品具有领先核心技术且处于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发展前景良好。申报人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拥有领先技术成果或发明专利;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和行业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在市内创办企业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且在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有良好保障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7.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具有企业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熟悉相关领域和行业规则。在吉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较大成效,为市场和出资人认可或取得相关职业性证书的企业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一般应为吉安规模以上企业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8.高技能领军人才

申报条件:申报人为生产和服务一线技能人才,全职在吉安从事技术技能性工作,能在相关团队中领衔。申报人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技绝活,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较大贡献,或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能充分发挥技能人才领头人的作用,带领团队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方面,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开辟绿色通道

对市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人员申报市双百计划相类似项目的,以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省双千计划等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申报有关个人引进培养项目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

对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返乡创新创业杰出人才入选者,庐陵工匠等,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根据整体工作安排,由中共吉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行文通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并发布遴选公告。

(二)申报推荐。用人单位按类别填写对应的《吉安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择优推荐;然后由初审部门分别报市委人才办和各评审平台。

(三)评审考察。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组织评审,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具体负责对各地、各部门推荐人选及团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后组织专家评审(其中,市人社局牵头负责高技能领军人才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创新领军人才、柔性特聘人才、创新团队、科技创新高端人才项目评审,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创业领军人才、创业团队、科技创业高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市双百计划各个项目的拟入选对象产生后,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拟入闱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并向社会公示。

(四)审批入选。公示结束后,对拟入选人员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及时行文颁发相关证书,并兑现有关扶持政策。

六、支持政策

双百计划入选对象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享受下列特殊支持政策:

(一)项目资助。对市双百计划项目入选人员或团队给予项目资助。

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给予每人30万-5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柔性特聘人才项目入选者,给予每人5万-10万元的项目资助。以上项目资助中,可提取不高于30%的资金用于改善个人生活条件。

对科技创新创业高端人才项目入选者,给予每人30万-5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项目入选者,给予每人5万-1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高技能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给予每人5万-10万元的项目资助。

对创新创业团队入选者,给予每个团队60万-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对引进的国际国内顶尖级别的高端人才或者其领衔的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实行特事特办、一人一策,并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综合资助。

为避免多个人才计划、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对已入选过国家级人才工程和省双千计划的市内申报人不予重复支持。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1个项目。

(二)创新创业支持。对市双百计划入选者和团队,在项目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择优资助。市科技重大专项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申报的各类科技项目、产业化项目和技改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对入选人员牵头的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优先推荐市人才创新创业引导资金项目支持,县(市、区)其他创新创业投资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安排;符合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等条件的,有关部门优先列入。

双百计划入选者所在的县(市、区)以及具体用人单位,要给予相关配套经费资助,并积极创造宽松环境和工作条件,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三)配套服务。双百计划入选者列为庐陵英才”D类人才管理,在配偶随迁、子女入学、本人就医、体检、市内旅游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积极支持和帮助入选者解决在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荣誉激励。精心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入选者,可优先推荐参加吉安市突出贡献人才、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评选。重视在入选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

七、管理服务

(一)强化组织实施。吉安市双百计划人才工程由中共吉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市委人才办组织实施,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实施市双百计划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支出。

(二)加强联系服务。将市双百计划入选者纳入市一级联系服务优秀人才范围。人才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取得重大成果、患严重疾病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报告。定期举办市双百计划人才国情市情考察研修班,加强优秀人才典型表彰宣传。

(三)建立退出机制。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长期脱岗(柔性人才除外)、未履行义务、违反职业道德或触犯法律法规的,取消其市双百计划入选资格,不再保留相应工作生活待遇,获得的一次性资助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

(四)加强资金监管。市委人才办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成立专项资金监督小组,加强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审计。项目资金下达1年后进行中期评估,2年开展资助项目结项工作,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作为项目结项评价的重要指标。用人单位应单独建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侵占或挪用。对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挤占挪用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追回财政补助资金。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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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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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委人才办
工作日
吉安市委人才办
0796893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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